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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0-02 点击数:
华侨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华大工〔2010〕8号
关于在厦门校区举办华侨大学“女教职工广场歌舞培训班”的通知
厦门校区各部门工会女工委:
为了活跃学校广大女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校工会决定在厦门校区举办由校女教职工委员会和音乐舞蹈学院承办的华侨大学“女教职工广场歌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对象:厦门校区女教职工均可参加。
2、培训地点: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前面广场。
3、培训时间:从3月22日晚上开始,每周四个晚上,周一至周四的晚上19至20点,每次训练1小时。
华侨大学工会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抄送:校工会常委,校工会女工委
(共印六○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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