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 〔2018〕216 号)和国务院安办《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 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8] 18号)文件要求,加强以实验室安全为重点的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我校将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的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校级层面重新与各教学单位、研究院党政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学院版)》;
院级层面要重新梳理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核查与每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室版)》(见附件2),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必须重新签订,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贯通到实验的各环节。
二、 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
各教学单位、研究院要在日常实验室安全例行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开展覆盖所有实验室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 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2019年1月14-15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联合对全校实验室楼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四、 各事项的时限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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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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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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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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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研究院党政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学院版)》 |
1月15日前签订完毕并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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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与每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室版)》,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重新签订 |
1月20日前核查并签订完毕,各单位留存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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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研究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作情况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1月15日前完成自查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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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研究院将2018年度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台账整理归档备查,并将其中监管类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危险爆炸品、易制易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的年终存量清单(时点:2018年12月30日或自查时间点)经学院领导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报送至我处。 |
1月15日前完成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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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联合实验室安全检查。 机电信息实验楼(机电学院、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制造工程研究院) |
1月14日下午14:30-17:30 |
厦门校区检查联系人:胡伟石 联系电话:0592-6161557
具体通知内容请参见附件: 设备〔2019〕1号 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的紧急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