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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3    点击数:


关于收集高级职称人员因私

出国(境)证件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办高校处级干部、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意见(试行)》(闽委教组〔201719号)和《华侨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补充规定》(华大人〔201817号),现将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收集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单位所有在职高级(含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人员,不含在职处级及以上干部(含双肩挑)和涉密人员。

二、工作安排

1.根据文件规定,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各类情况均需事先经过学校的审批,直接影响到教职工的因私外出是否能够顺利成行,所以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华侨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补充规定》(华大人〔201817号)等文件的传达宣传,做好各项相应工作,及时履行审批手续,以免影响教职工的因私出境计划。

2.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证件(含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的收集工作,做到应收尽收。认真填写《华侨大学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汇总表》(见附件),并于511日(周五)前将证件和《汇总表》送交人事处人事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科邮箱rsk@hqu.edu.cn

联系人:庄鸿洋、李萌、陈永煌

联系电话:0595-226919430592-6161057

附件:华侨大学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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