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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22-2023学年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2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根据《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现将2022-2023学年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2022级全日制境内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各学院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的总数应控制在境内研究生新生人数的25%以内,国家助学贷款人数最高不得超出境内研究生新生人数的10%,详见附件5。

四、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及学院审核

1.学生自主申请:

学生申请“阳光成长计划”,须填写《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附件3)一份、《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1)。同时填写《2022-2023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汇总表》(附件4)、《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汇总表(新贷)》(附件1)。

2.学院审核:请大班汇总以上材料,并于9月27日前提交,纸质版交D4-304,电子版发送hjq_0316@163.com。学院对本学院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六、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未按规定交缴学费的将不予注册。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2-2023学年的学费。

2.贷款学生无论新贷、续贷都需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申请贷款。

3.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将“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附件:

1.国家助学贷款系列表格及要求

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

4.2022-2023学年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汇总表

5.2022-2023学年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各学院分配名额

6.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

7.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


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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