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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9号)、《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1〕86 号)、《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1〕17号)等精神和要求,拟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普通学业奖学金。评选方法按照《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执行。

3、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须从各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附件2)的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等暂不纳入学生干部范畴。

二、评选要求

1、各班级在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符合奖学金各项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综合表现、科研成果情况、学习成绩择优进行推选排序,并在班级内部公示一天(汇总表上标注学生得分情况及推荐顺序后公示)。

2、荣誉称号与奖学金可兼得。其中,校优秀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含普通学业奖)的学生中产生。

3、普通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自动获得普通学业奖学金,二年级和三年级研究生由学院根据学生是否满足申请条件直接申请。普通学业奖学金不需要提交材料,由学院统一审核申请。

三、报送时间和要求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材料、荣誉称号评审材料于10月1815:00前,以班级为单位各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学楼D4-304办公室,并将各类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15599@hqu.edu.cn,凡是超期报送材料均不予参评

提交材料包括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凡是这次评奖学金所用材料均不能作为下一次评奖时使用,且上一学年已加分材料此次不再加分。

1、汇总表

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硕士研究生荣誉称号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交至教学区D4-304,电子版发送至15599@hqu.edu.cn。

2、佐证材料

(1)论文类

SCI文章需要有分区查询页(JCR分区和CSCD库https://kyc.hqu.edu.cn/info/1068/1390.htm)、检索证明(图书馆盖章)、文章全文(须有导师签字确认);

EI文章需要有检索证明检索证明(图书馆盖章)、文章全文(须有导师签字确认);

中文文章需要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封面需要有导师签字认定,或知网检索全文;

期刊分类请参考《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理工科)》(附件5)。

(2)竞赛以证书时间为准,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并由项目指导教师签字且注明该生为第几负责人。竞赛加分需保证竞赛项目在《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附件6)范围内,未在名单中的项目需提交评审小组审议。

(3)专利以授权证书时间为准,未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不可加分。

(4)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者需提交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及考核结果。

(5)凡是在汇总表填写的加分或非加分项均需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志愿服务证明、任职证明等)。

附件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附件2:《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

附件3:《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4:《硕士研究生荣誉称号汇总表》

附件5:《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理工科)》

附件6:《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

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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