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团建设  >   团学工作  >   正文

党团建设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6    点击数:


学院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以下简称:系统)2017年星级团支部创建有关工作,规范和优化创建流程,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调整星级团支部创建周期为自然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对“创建星级团支部”模块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工作结果将纳入本年度评奖评优考核指标,请务必认真贯彻落实。

一、系统调整内容

调整系统判定标准。星级团支部评审标准继续按照《福建共青团星级团支部评定办法(试行)》执行,结合基层团组织工作实际和反馈意见,对“三会两制一课”、团的活动等项目的系统判定标准进行优化调整。

二、2017年星级团支部创建要求

1.扩大星级团支部创建范围。各团支部参与2017年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并评定达标及一星以上团支部的数量不少于其总数的30%。学院团委的主要负责人是星级团支部创建的第一责任人,督促指导各支部用好系统,将系统操作培训作为新任团干上岗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标星级团支部创建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

2.做好系统基础数据更新。各支部要理清本学院、本系统基层团组织的组织情况和团员情况,利用系统及时做好更新。学院团委的主要负责人做好团干部信息及团总支和团支部目录树更新。各团支部在系统中做好本支部的团员信息录入、团员信息变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超龄团员退团、团籍注册和按期换届等团籍管理工作,做到系统数据与实际相符。

3.做好团的活动录入。各团支部要用好“创建星级团支部”功能模块,在系统中组织发起“三会一课”“团的活动”,要求每次活动有主题、亮出共青团标识,参加人数达到支部团员总人数的1/3以上,并及时做好记录总结及活动补录应在次月15日之前完成,否则系统视为无效。

4.建立定期通报机制。为确保完成星级团支部创建目标任务,从9月起,次月第一周的第一个工作日通报各支部星级团支部创建进度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星级团支部创建成果运用

1.推动基层团组织整顿工作。按照《转发<关于在“学习总书记讲话团员”教育实践中做好不合格团员处置和团组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团闽委组〔2017〕14号)要求,结合星级团支部评定情况,原则上将把连续2年创建不达标的基层团支部认定为整顿对象,学院团委会进行限期落实指导整改,星级团支部创建达标作为整改的目标之一。

2.作为奖励评优的重要依据。申报团支部立项奖励的团支部原则上必须是三星及以上团支部。参评“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原则上必须是四星及以上团支部;参评“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团干部,是团支部干部的,原则上其所在团支部应为四星及以上团支部;是团委干部的,原则上其团委所辖的团支部必须全部达标,且三星级以上团支部比例应超过50%;参评“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的团员,原则上其所在团支部原则上应为三星级以上团支部。

在创建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行为的团支部,撤销其星级团支部荣誉,取消本年度星级团支部评定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有关集体和个人不能作为本年度团内表彰对象。

 

附件:

1.数字共青团团务系统操作手册(团员版).docx

2.数字共青团团务系统操作手册(支书版).docx

3.新入团同学的团籍录入.docx

4. 星级团支部创建操作手册(简易版,供团支书参考使用).docx

5.星级团支部评定标准.docx

6.注册志愿者及网络青年志愿者通关秘籍.docx

 

 

 

 

 

 

 

共青团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26日

 

 

 

泉州校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厦门校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联系我们

       院办电话:0592-6162380    团委办公室电话:0592-6162377教学办公室电话:0592-6162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