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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招生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4-10-10    点击数: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文件

信息〔201429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招生管理办法(试行)

 

 

各系、部: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强化导师能力和责任,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华大研〔20147号)《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和管理办法(试行)》(华大研〔201417号)和《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华大研〔201338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和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素质的硕士生导师是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重要保证,因此,硕士生导师是重要的教学岗位,要高标准地遴选,聘任思想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的教师上岗指导研究生。

 

二、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进取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协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身体健康,每年保证能有半年及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研究生。

3、硕士生导师申请者年龄应在56周岁及以下(以申报当年11日及以后出生为准,下同)。

4、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与突出的研究特色或优势,对所申请的研究方向能发挥带动作用,有利于凝练学科方向,提升学科影响力。

5、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和科研经验,且具有所申请研究方向的研究成果。

 

(二)学术学位硕导应具备的业绩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近五年科研成果较好,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应满足下列2项条件):

1)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以第一作者在二类A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物理、光学、材料、化学、生物医学学科至少有2篇在一类期刊上发表,其余学科应有1篇在一类期刊上发表;建筑学科应在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2篇为二类期刊;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第一名)。

3)以第一作者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译著(本人完成8万字以上),并于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二类及以上刊物发表2篇与该著作相关的学术论文。

4)主持横向课题和科技开发,近五年到账科研经费累计总额自然科学领域不低于80万元。

 

(三)专业学位硕导应具备的业绩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近五年科研成果较好,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2)以第一作者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译著(本人完成8万字以上),并于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三类A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与该著作相关的学术论文。

3)主持横向课题和科技开发,近五年到账科研经费累计总额自然科学领域不低于48万元。

 

三、研究生导师遴选程序

 

1、遴选程序按照研究生院规定执行。

2、程序流程:发布通知、个人申请、培养单位推荐、培养指导委员会初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校公示、学校发文公布。

 

四、研究生导师招生的基本条件

 

1、硕士生导师申请人年龄应在56周岁及以下(以11日及以后出生为准,下同)。

2、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问题被暂停招生的,不能申请当年的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

3、申请人必须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该方向的研究成果,所申请的招生方向必须是所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已经列出并通过审核通过,并在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备案的。

4、申请人近三年(指申报当年前推三年的11日至1231日,下同)在相应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项目和成果,具备指导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和探索的能力。跨一级学科申请人需同时增加所跨学科的科研项目和成果:

1)学术学位硕导申请人应满足1项条件要求:至少有1项主持的在研厅级(不含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参与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第二);或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三类A及以上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至少有1项在研的横向项目,同时申请时账面经费自然科学领域不低于8万(不含学校经费,下同);或以第一作者出版1部学术著作(第一署名单位为华侨大学,本人完成8万字以上);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第一名);或所指导的各类研究生在国家、省(部)和学校的学位论文抽查中优秀率100%

2)专业学位硕导申请人应满足1项条件要求:至少有1项主持的在研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参与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第三);或至少有1篇第一作者或以所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在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至少有1项在研的横向项目。

 

五、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程序

 

1、学院每年1月初安排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查工作。

2、程序流程:发布通知、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培养指导委员会审议、学院公示与推荐、研究生院审核批准。

 

六、研究生导师的招生管理

 

1、研究生导师每年招指标的限定要求如下:

1)首次招生的硕导招生指标限定:原则上单独指导各类研究生1名;或者联合指导的各类研究生不超过2名。

2)学术学位硕导每届招生指标限定:原则上单独或作为第一导师联合指导各类研究生总量不超过9名,其中,单独或作为第一导师联合指导学术学位研究生不超过3名。

3)专业学位硕导每届招生指标限定:原则上单独或作为第一导师联合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总量不超过6。跨学科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超过3名。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指导老师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数不超过3名。

a)主持在研(招生当年的11日,不包含延期课题,下同)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重大项目的指导教师;

b)近三年(指招生当年前推三年的11日至1231日,下同),获得一项以上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指导教师(第一完成人)(只适用一次)。

c)在研科研经费达100万元以上的指导教师。

5)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指导老师能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

a主持在研的省部级科研项目(含联合申请的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20万以上的厦门市科技项目),或20万以上的横向科技项目;

b)近三年,在一类刊物发表6篇论文的指导教师(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c)近三年内有一项发明专利(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获得授权;

d)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重大项目结题后一年内。

6)下列情况的指导老师只能招收一名研究生

a)主持在研侨办项目;

b)没有主持在研科研项目,但近三年在二类及以上的学术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c)主持4万以上的横向科技项目;

d)省级科研项目结题一年内。

7)若因科研工作需要,需多招收研究生(每届只能超过规定数上限1名),招收1名研究生需向学院缴纳10000的研究生发展基金。

8)有些专业可根据指导教师情况和生源情况,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同意,可制定高于学院要求的招生人数条件。

9)指导的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获得“华侨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可增加指导一名研究生的名额(只适用一次)。

2、研究生在入学后的一个月内,开始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选择的方法及措施由各硕士点自行确定。

3、各硕士点在双向选择前应将导师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近几年的科研成果、在研项目、科研经费等情况向研究生通报。

 

注:1. 研究生是第一作者的,其导师可认为是通信作者.

 

 

 

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101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10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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