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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8 点击数:
根据《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尤*朗等8位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退学处理。
因难以联系上本人,《退学处理决定》无法直接送达,特予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以下同学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学院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处理决定,2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受理部门为校长办公室。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8日
一审:赵子卓
二审:张 彧
三审:宋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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