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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3年推免生接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2    点击数:

各位考生:

根据《华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文件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3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我院计划接收包括学术型(080300光学工程、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和专业型(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801电气工程)的推免生。

二、招生对象

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招生计划

学院计划招收推免生总数较多,欢迎各位推免生积极报名。

四、申请流程

(一)预报名

9月26日前,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将《附件: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发送到xxyzb@hqu.edu.cn,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复试。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

1.网上报名

9月28日起,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名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报名资格审核

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在12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3.复试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我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4.录取

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院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五、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院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华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92-6162398。

附件: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doc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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