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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8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9 号)、《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等精神和要求,拟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2、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符合奖学金各项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科研成果情况、学习成绩择优进行评选。

二、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评选名额为5人。

三、评选细则

具体评选要求和细则详见附件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四、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申报国家奖学金同学于10月1日16:00 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教学区D4-304,凡是超期报送材料均不予参评。提交材料包括汇总表、审批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凡是这次评奖学金所用材料均不能作为下一次评奖时使用,且上一学年已加分材料此次不再加分。

1、汇总表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21-2022学年)》(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交至教学区D4-304,电子版发送至hjq_0316@163.com。

2、审批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交至教学区D4-304,电子版发送至hjq_0316@163.com。

3、佐证材料

(1)论文类

SCI文章需要有分区查询页(JCR分区和CSCD库https://kyc.hqu.edu.cn/info/1068/1390.htm)、检索证明(图书馆盖章)、文章全文(须有导师签字确认);

EI文章需要有检索证明检索证明(图书馆盖章)、文章全文(须有导师签字确认);

中文文章需要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封面需要有导师签字认定,或知网检索全文。

(2)竞赛以证书时间为准,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并由项目指导教师签字且注明该生为第几负责人。

(3)如有非加分项或满足优先申请条件,请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如专利证书复印件加导师签名认定第几申请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等)。


附件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

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21-2022学年).xls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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