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经学院研究决定,拟从今年开始评审院级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及条件
1、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担任学生组织工作人员且任期满一年,名额若干。
2、院级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参照《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等暂不纳入学生干部范畴,原则上以在院研究生会、党支部、班级任职且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优先。
3、荣誉称号与奖学金可兼得,同学年院级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与校级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4、此前已申报校级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无需重复提交,若未能评选为校级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将根据个人情况择优评选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二、材料报送
院级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报者需提供《华侨大学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2023-2024学年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附件3),提交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及考核结果。各年级统一收齐(审批表为纸质版,汇总表为电子版)后于11月29日前纸质版提交至D4-3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infolzh@hqu.edu.cn。
附件1: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doc
附件3:华侨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2023-2024学年).xls
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27日
一审:洪佳其
二审:张彧
三审:宋益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