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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6    点击数:

2021、2022、2023级本科生班级:

根据学校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各学院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本科境内学生中产生;符合校级奖学金的评审条件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且不可四舍五入。如班级39人,班级排名第4,视为不符合要求。其中班级人数、专业名称,以教务处成绩单为准。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校级奖学金的评审条件、从各学院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当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本科境内学生中产生;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评选办法参照校级奖学金执行。

3.相关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请参看2024年版《学生手册》。

4.所有奖学金申请者在申请当学年(2023-2024学年)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标准界定为“当学年未受违纪处分”,时间节点以违纪事实发生时间进行认定,且与是否解除没有关系。如2024年7月考试作弊,2024年9月处分发文,视为2023-2024学年受违纪处分,如本学期开学前补考作弊,也视为2023-2024学年受违纪处分。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均要求当学年各门课程无不及格现象(补考及格的视为及格课程)。社区表现分要求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要求,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二、相关要求:

1、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国奖全院有20个名额,国励全院有70个名额,学院各年级专业分配如下。

国家奖学金(20个):

2021级7个(集成1、电子1、电科1、通信1、电气2、应物1)

2022级7个(集成1、电科1、通信1、电气2、应物1)余下的1个名额,在电科专业、集成专业、通信专业的候补同学中,择优产生。

2023级6个(电子信息类3,电气2,应物1)

国家励志奖学金(70个):

2021级24个(集成2、电子4、电科4、通信5、电气7、应物2)

2022级23个(集成5、电科4、通信4、电气8、应物2)

2023级23个(电子信息类13,电气8,应物2)

1、各班级上报名额: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但班级必须要有推荐排序。

2、评选原则按照班级纵向和年级横向两者兼备择优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级、院级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由国家发给荣誉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

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班主任组织班委对班级报送人员评奖条件进行审核,无误后在线上班级QQ群内发布“班级层面已完成班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人员评奖条件审核工作,现给予公示”后,将班级报送情况进行公示。

3、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23-2024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原所在班级)申请;其他时间段转专业的学生,向现所在学院(现所在班级)申请。

4、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级务必及时通知到所有同学,并以适当形式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及时收集同学的反馈意见,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评选前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评选结果要及时上报班主任审核。

5、请各班级按推荐顺序填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2),并于9月29日12:00前将名单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上交监察部各年级负责人(班级汇总表上有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签名),同时将电子表格以“班级全称+国奖(国家励志奖)汇总表”的形式发送至监察部各年级负责人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需登录信息门户--奖学金板块进行填报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者,还需提交电子版附件3(对接各年级的监察部邮箱)。

6、学院将于10月10日前公示学院评选结果,并通知填写各类表格,凡是因为手机关机或本人未在学校而无法按时上交材料者,取消资格,名额由其他候选对象递补。

7、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提交材料,并加入相应的通知群。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QQ群:887394322;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QQ群:932702914。

8、如有疑问,烦请线下来D4-304咨询洪老师,咨询邮箱:15684@hqu.edu,cn。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班级推荐名单汇总.xls

 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名单汇总.xls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xlsx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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