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9号)、《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等精神和要求,拟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2、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符合奖学金各项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科研成果情况、学习成绩择优进行评选。
二、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评选名额为5人。备选名额1人。
三、评选细则
具体评选要求和细则详见附件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四、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9月29日17:00 将以下材料交至教学区D4-304,凡超期报送材料均不予参评。提交材料包括汇总表、审批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凡这次评奖学金所用材料均不能作为下一次评奖时使用,且上一学年已加分材料此次不再加分。
1、汇总表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24年)》(附件2)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infolzh@hqu.edu.cn。请统一提交至大班长处,以年级为单位发送,不接收个人发送。
2、审批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和佐证材料一起提交至D4-304(李梓浩老师收)。
3、佐证材料
(1)论文类
SCI文章需要有分区查询页(中科院JCR分区和CSCD库https://kyc.hqu.edu.cn/info/1068/5162.htm)、检索证明(图书馆盖章)、文章全文(须有导师签字确认);
EI文章需要检索证明(图书馆盖章)、文章全文(须有导师签字确认);
中文文章需要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封面需要有导师签字认定,或知网检索全文。
(2)竞赛以证书时间为准,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并由项目指导教师签字且注明该生为第几负责人。
(3)如有非加分项或满足优先申请条件,请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如专利证书复印件加导师签名认定第几申请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等)。
附件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
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示例表】报送汇总表(2023-2024学年).xls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CSCD库-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列表(2023-2024).pdf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