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的通知
各班级:
为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轩辕基金会”)设立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根据《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管理办法》,拟于11月份评选2013-2014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经学校认定的2013-2014 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生活俭朴;服务同学,乐于助人、有感恩意识,每学期自愿参加义务工作不少于八小时;按时上下课,无旷课记录,按时完成作业和各项课程设计;
5.上一学年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上一学年必修课程均无重修记录,且两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1/2(对在科技创新或文明校园建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名额分配
基金从2012年起,每年资助50名华侨大学在校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我院共有4名学生可以申请资助。
三、申请流程
1.11月25日-11月29日,申请人须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资助服务”中“我的困难补助”进行助学金的网上申请(申请同学必须完成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确认),提交《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1)和《种子契约》(附件2),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到1547802896@qq.com,纸质版交到D4-304。
2.11月30日-12月6日,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并进行公示,确定推荐名单,完成网上审核。
3.12月7日-12月17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进行全校公示后,提交“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终审,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并网上审核通过;
4.12月18日-12月20日,学院确认并发放。
附件: 1.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 2.种子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