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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8    点击数: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文件

信息〔2016〕26

 

信息学院关于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了做好2017年推免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2016〕4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情况,现就我院2016年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免名额和推免类型

学校综合考虑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学位点情况、历年生源情况、学科建设基本情况、承担科研课题情况以及人才队伍等情况,确定信息学院2017年推免生名额为12名,各个专业分配名额和候选名额如附件表5所示,符合条件的2017届应届毕业生均可提交申请材料。

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也不设置留校限额。各学院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不能限制考生选择类别和自主报考其他招生单位,不能以接收作为推荐的前提和条件。

为充分使用好学校的推免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格。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引导学生珍惜推免生资格、慎重考虑自己的未来学业及职业发展规划。

二、推免的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GPA(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同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6.外语水平条件:

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艺术、体育类学生可适当放宽。

7.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学习成绩相近的情况下,经学院审查后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

(2)本科学习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技术创新或发明、作品经鉴定具有实用价值;

8.对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本科学习阶段取得以下优异成绩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1)在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均为前三位)。

(2)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奖项;

9.为充实学校政工干部队伍、鼓励在“挑战杯”全国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课外科技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继续攻读研究生,学校给学工部、团委单列推免指标,具体办法分别由人事处和学工部商研究生院、团委商研究生院后另行发文。

三、推免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最新规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确定为推荐和招生两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

1.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应科学、透明、规范、明确、可操作,以学业成绩为基础,着重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及科研潜质进行考核,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

其推免生资格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6日,排分细则见附件4。报名截止后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后公示名单,公示期为三天。

9月1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送至D4-304葛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051542611@qq.com,报名需提交材料:《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纸质版)、《华侨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纸质版)、《华侨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班委做汇总表,打印出来,需班委、班主任签字),成绩单(纸质版,需以班级为单位到本科教秘室打印)、平均绩点专业排名(纸质版,由研究生秘书统一打印)、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可加分的荣誉证书、论文复印件以及辅助材料。(所有材料见附件)

(二)接收阶段

1.网报培训:研招办将对所有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的报考指导工作,时间另行通知(分两校区进行)。

四、其他事宜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2.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并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全校推免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5-22693678。

3.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方式:

电话:0595-22692540(兼传真),0595-22690922

邮箱:yzb@hqu.edu.cn

 

附件:

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

附件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doc

2.华侨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附件2:华侨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doc

3.华侨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3:华侨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xls

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分细则

附件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分细则.doc

5.信息学院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

附件5:信息学院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xlsx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9月8日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9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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